本報訊 (記者 李媛) 記者昨日從省商務廳獲悉,今年我省綠色低碳流通體系建設項目申報工作已經開始。12月10日前,我省開展綠色運營、銷售綠色低碳產品等的企業,可向各地市商務主管部門申報,補貼資金最高不超過項目金額的30%。
  開展綠色低碳運營的企業都可申報2013年綠色低碳流通體系建設項目。包括:企業建立綠色低碳採購標準和規範,與綠色低碳商品生產企業對接,擴大採購低碳標識、綠色標識、環境標識、地理標識、二級以上節能標識等商品,努力提升綠色低碳商品的銷售規模和市場占有率等。
  項目企業按照國家綠色市場(飯店)的有關要求和標準,對場地環境和節能、節水、減排、垃圾分類處理、資源循環利用、冷鏈物流等設施設備進行升級改造;項目企業建立綠色低碳產品銷售專賣店、專區、專櫃,開展綠色低碳消費宣傳、信息服務以及綠色市場認證等也符合申報要求。
  據悉,2013年綠色低碳流通體系建設項目,原則上應於2014年5月底前完成;2014年6月5日前,各市(區)商務主管部門會同財政局完成對項目的初驗;2014年6月底前,省上組織有關專家對各市(區)初驗合格的項目進行檢查驗收,並按程序撥付不超過項目投資總額30%的獎勵。  (原標題:企業最高可獲項目總額30%補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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